中國電線電纜協會相關介紹
一、協會誕生背景
電線電纜在現代社會極為常見,幾乎每家每戶都有需求。隨著社會發展,電線電纜生產廠家眾多,但市場存在部分廠家投機取巧、生產劣質產品欺騙消費者的現象,因此需要行業規范,中國電線電纜協會應運而生。
二、協會簡介
中國電線電纜協會是服務于電線電纜行業的專業性組織,于2004年4月18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(HONGKONG)合法注冊,英文名稱為China Wire & Cable Association,英文縮寫為CWCA。其宗旨是立足于中國,團結全球電線電纜行業企業及相關組織機構,通過行業協調和服務,維護行業全局利益和會員合法權益,促進行業健康壯大和持續發展。
三、協會職責
- 擁有高素質專家隊伍,為電線電纜企業提供專業性服務保障。
- 定期免費為中、小型電線電纜企業培訓技術人員和質量檢測技術。
- 協助企業申請國內外電線電纜所涉及的產品認證。
- 根據企業和會員要求組織學術會議和論壇。
四、協會章程
(一)總則
- 協會名稱:中國電線電纜協會,英文名稱China Wire & Cable Association,英文縮寫CWCA。
- 協會性質:是中國從事電線電纜產品生產、科研、檢測、經營及相關單位在平等、自愿基礎上組成的全國性、非贏利性社會團體組織。
- 協會宗旨:立足于中國,團結世界電線電纜行業組織單位,通過行業協調和服務,維護行業全局利益和會員合法權益,促進行業健康、持續發展和壯大。
(二)業務范圍
- 協調和規范行業內企業競爭行為,打擊非法競爭,維護公平競爭,保護企業共同利益。
- 組織編輯、出版、發行專業性報刊,宣傳行業發展情況,推薦行業知名企業和品牌。
- 組織舉辦國際、國內展覽會,開發專業市場,參與市場建設。
- 組織人才、技術、職業、管理、政策及法規培訓,指導、協助會員企業改善經營管理。
- 發展與國外相關行業組織關系,開展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,代表行業參加國際行業相關組織和活動,組織會員單位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。
- 為政府和會員單位提供國內外電線電纜行業技術、市場預測、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與咨詢。
- 當好會員單位與政府之間的橋梁和紐帶,傳達行業最新國家政策及法律法規,收集并反饋會員企業對政府的意見、建議和請求。
- 為會員企業提供技術咨詢服務,有償服務項目可適當優惠。
- 協調協會與電線電纜產品所需材料、設備、使用及其他相關協會的關系,協調電線電纜制造、材料、設備及其他相關企業的關系,推進新產品、新技術發展。
- 對本行業執行標準制訂和修訂提出合理建議。
- 做好每年的企業信息統計工作,包括全國電線電纜產品年度總產值、各企業年度產值、各類產品生產數量及產值。
- 開展其他有益于本行業的活動。
- 承擔政法部門委托的其他任務。
(三)會員
- 會員類型:包括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,在中國境內(包括港、澳、臺地區)從事電線電纜、電纜設備、電纜材料的生產企業、科研、檢測、營銷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可加入。
- 入會條件:單位會員需擁有協會章程、自愿申請、在行業內有一定影響、遵紀守法且無不良紀錄、在政府部門依法登記注冊;個人會員需擁有協會章程、自愿申請、遵紀守法、在行業內有較大影響的學術帶頭人、技術專家和高級管理人員。
- 入會程序:向秘書處提交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秘書處按入會條件討論通過,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秘書處頒發《會員證》。
- 會員權利:有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參加協會各項活動;獲得協會服務優先權,享有技術、信息和資料;對協會工作有批評、建議和監督權;入會自愿,退會自由;要求協會維護合法權益。
- 會員義務:遵守協會章程和行規、行約,執行協會協議;接受和完成協會委托任務,支持協會工作;向協會反應行業情況,提供有關資料數據;團結、誠信、自律,維護協會聲譽;按規定交納會費。
- 退會及除名規定: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并交還《會員證》,無故不履行義務且警告無效,協會有權終止會員資格;嚴重違反章程,經理事會表決通過,予以除名。
(四)組織機構
- 最高權力機構: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,職權包括制定和修改章程、選舉和罷免理事、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、決定終止事宜及其他重大事宜。須有2/3以上會員(或會員代表)出席方能召開,決議須經到會會員(或會員代表)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,每屆二年,特殊情況提前或延期換屆最長不超1年。
- 理事會:是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的執行機構,閉會期間領導協會工作,對其負責。職權包括執行決議、選舉和罷免理事長等、籌備召開大會、報告工作財務狀況、決定會員吸收或除名等。須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,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/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,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,特殊情況可通訊召開。
- 常務理事會:由理事會選舉產生,閉會期間行使部分理事會職權,對理事會負責。須有2/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,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/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,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,特殊情況可通訊召開。
- 主要負責人條件:理事長、副理事長、秘書長需響應國家政策、政治素質好、在業務領域有較大影響、最高任職年齡不超70周歲、身體健康、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和刑事處罰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。任職規定包括超最高任職年齡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,任期最長不超兩屆,特殊情況延長任期須經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2/3以上會員(或會員代表)表決通過。理事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,特殊情況可由副理事長或秘書長擔任,但不兼任其他團體法定代表人。
- 理事長職權:召集和主持理事會(或常務理事會);檢查大會、理事會(或常務理事會)決議落實情況;檢查、指導秘書處工作;代表協會簽署重要文件;閉會期間主持理事長辦公會議。
- 秘書長職權: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,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;協調各機構工作;提名副秘書長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;決定專職工作人員聘用;處理日常事務。
(五)資產管理、使用原則
- 經費來源:會費(單位會員可在港幣1900元/每年、美元300元/每年、人民幣2000元/每年中任選;個人會員可在港幣480元/每年、美元70元/每年、人民幣500元/每年中任選)、捐贈、政府資助、活動或服務收入、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。
- 會費收取:按上級主管部門規定收取。
- 經費使用:用于章程規定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,不得在會員中分配。
- 財務制度:建立嚴格財務制度,保證會計資料合法、真實、準確、完整,配備專業會計人員,會計不得兼任出納,調動或離職時辦清交接手續。
- 資產保護:資產不得被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- 人員待遇:專職工作人員工資和保險、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。
(六)章程修改程序
對章程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審議,修改后的章程在大會通過后15日內,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,并報社團登記機關核準后生效。
(七)終止程序及終止后財務處理
- 終止決議:完成宗旨、自行解散、分立或合并等原因需注銷時,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,經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表決通過,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。
- 清算:終止前在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,清理債權債務,處理善后事宜,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活動。
- 注銷: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終止。
- 剩余財產處理:解散或注銷時剩余財產歸屬協會主管單位并由其確定去向。
(八)附則
- 章程解釋權屬理事會。
- 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。
綜上所述,中國電線電纜協會在規范電線電纜行業、維護行業利益、促進行業發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,其章程對協會的各項工作進行了全面細致的規定。
* 本文所涉及醫學部分,僅供閱讀參考。如有不適,建議立即就醫,以線下面診醫學診斷、治療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