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省計劃生育二胎新政策介紹
隨著國家全面開放二胎政策,各級地方也對相關政策進行了調整。下面為您詳細介紹云南省計劃生育二胎新政策。
生育政策
- 符合條件夫妻可生育兩孩:所有夫妻,不論城鄉、區域、民族,符合條例規定,經批準可生育兩個孩子。再婚夫妻生育政策微調,以下情況由夫妻雙方申請可再生育一個子女:一方或者雙方為再婚,再婚前各生育一個子女;再婚前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、另一方未生育過,再婚后生育了一個子女;再婚前一方未生育過,另一方生育過兩個子女。今后生育兩個以內子女不再審批,采用生育登記服務制度。
- 生育服務證手續要求:生育第一個和第二個子女,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鄉(鎮)人民政府、街道辦事處或者有條件的村(居)民委員會辦理生育登記,領取《生育服務證》。要求生育第三個子女,由夫妻雙方申請,經夫妻一方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者戶籍所在地的鄉(鎮)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查,報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批。
- 少數民族農村居民特殊情況:已生育兩個子女后,夫妻雙方都是居住在邊境村民委員會轄區內的少數民族;夫妻雙方或者一方是獨龍族、德昂族、基諾族、阿昌族、怒族、普米族、布朗族、景頗族,由夫妻雙方申請,經批準可再生育一個子女。
假期政策
- 婚假:機關、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登記結婚,在國家規定的3天婚假(法定年齡女20周歲,男22周歲結婚)外增加15天,云南省婚假共18天。
- 產假:符合法律、法規規定生育子女,女方除按國務院《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》休假(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,產前可休15天;難產增加產假15天;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)外,延長生育假60天,云南省正常產假158天。
- 陪護假:男方給予護理假30天。在新條例頒布實施前已完成休假的,不再補給假期;已開始休假,在新條例實施之日仍未完成休假的,可按新規定補足假期;女方未休完產假的,男方可補休陪護假。
- 其他假期:放置宮內節育器休假7天,產假期間放置產假順延;經批準摘取宮內節育器休假7天;施行輸卵管結扎休假30天;施行輸精管結扎休假15天;經批準施行輸卵管復通術休假30天;施行輸精管復通術休假15天;因避孕措施失效施行補救手術,懷孕不滿4個月休假15天,懷孕4個月以上休假42天。
總之,國家二胎政策頒布后,許多家庭期待二胎到來,生育二胎前需了解當地二胎新政內容和注意事項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* 本文所涉及醫學部分,僅供閱讀參考。如有不適,建議立即就醫,以線下面診醫學診斷、治療為準。